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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曲某组织考试作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杨云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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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9日至20151227日期间,被告人曲QQ软件为吴某提供全国研究生考试答案。并在考试期间,在考场附近背着无线发射设备给考生传送答案。被告人到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运作监考老师和送纸条骗取考生的犯罪事实。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曲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曲某的辩护人杨云琛提出,被告人曲某只提供了考试答案,事前无同谋,也没有出售考试答案,其行为构成提供考试答案罪;被告人曲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曲某、王继龙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曲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曲某的辩护人杨云琛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法,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曲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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